2017年湖南郴州苏仙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年湖南郴州苏仙区选调公务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0318室。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可结合湖南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苏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信息
1.计划选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14名,具体计划和职位见《2017年苏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计划职位信息表》(附件1)。
2.选调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3.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郴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属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2017年苏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资格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照片传至sxqgwyj@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0318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2路、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市内乘59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4.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和苏仙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5.缴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考试考务费100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1月9日—11月10日在苏仙区人社局1026室领取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7.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3)取消选调计划数的职位,将于2017年10月31日在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2日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11月3日将公布核减选调计划数的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 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11月下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注意事项。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调。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名单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选调环节相关信息,选调单位不电话通知。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职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选调服务与监督
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0735—8885951。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3587。
六、本公告由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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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