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潭雨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选调公告
关于选调雨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4名雨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雨湖工业集中区。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 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副科级及以下职务;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雨湖区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③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和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17年10月20日。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根据选调条件,由单位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报名地点:雨湖区纪委办公室(雨湖区政府一院2108室)。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雨湖区纪委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报名表》(用A4幅纸张双面打印,附电子照片,一式两份,表附后);(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4)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2.资格审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报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达到1:3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如符合条件人数较少,报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及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依程序进行考察。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和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另行对其进行考察。
5.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4名人选,对拟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2.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1-58205758
举报电话:0731-5820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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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