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室拟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良好;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两年以上(不含临聘、实习时间);
4、职级为科级以下(含正科级);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以上所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0月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规进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27日。报名地点:市政府办组织人事科(市政府机关大楼2楼221房,联系电话:8861149)。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介绍信、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岗位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岗位二、三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或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复印件。
(二)笔试。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开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
考试内容:?写作考试(岗位一)或专业考试(岗位二、岗位三);?调研考试。
根据写作考试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调研考试人选。调研考试形式:组织入围人员实地调查研究,当场命题,限时写出调研报告。
(三)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科及相关科室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依次替补,市人社局复审后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四)面试。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LGD)的形式进行。
(五)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1次。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1:1提出试用人选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试用人选。
(七)试用。所有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衡阳市政府办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市纪委、市人社局、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五、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751
中共衡阳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0734-8861076
衡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734-2896682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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