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长沙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7湖南长沙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长沙仲裁委员会是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以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调解等多元化解决争议服务为宗旨的常设仲裁机构。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建设专业化的仲裁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服务质效,根据工作需要,长沙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4名。
2.岗位职责
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作出各类仲裁文书;记录仲裁庭审过程和装订仲裁案卷;外出办案、仲裁文书送达;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4.年龄在三十周岁(1987年10月11日后出生的,含10月11日)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10月11日后出的,含10月11日)以下;
5.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具有在法院、仲裁机构、律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两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7.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记录速度快;
8.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执行力强;
四、招聘程序
流程: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登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考生需下载填写《长沙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版、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cac_xueyingfeng@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仲裁秘书招聘报名”标题。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1月1日。
(3)资格初审合格后,本会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至本会(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0楼)2007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本会进行现场审核。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仲裁法、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及相关司法解释。
计算机操作测试:对文字录入速度进行实测,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考察个人仪表、知识储备、应变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本会根据考生的笔试、机试和面试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笔试、机试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分别为5:1:4),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本会将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本会将在长沙仲裁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限与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按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正式聘用后月薪5000元(含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享受法定休假。
六、特别声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机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沙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综合一处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731-89872747,153084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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