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农业大学第三批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18湖南农业大学第三批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原标题:湖南农业大学第三批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我校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农业部与湖南省共建省属重点高校,被教育部和科技部列为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文明校园,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学校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将发布在学校官网,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1日24时止。
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系统报名的方式。登录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zp.hunau.edu.cn)→注册用户→根据“应聘须知”填报完整信息→保存并提交信息。
2.注意事项:
① 提交信息前务必上传该岗位所要求的附件证明材料,审核状态显示为“已提交,二级单位待审核”即为报名成功,未提交成功或未按要求上传附件均不接受审核。
② 提交报名后,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
③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④ 系统问题请咨询:15927620894 李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有不符合资格的情况,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注: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序号为1-13号岗位的: 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仅设置合格分数线,不占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试讲:试讲采用专家评分和学生评价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设置试讲成绩专家评分合格线80分,学生评价合格率60%以上。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合格人员专家评分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高于1:5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等。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应聘序号为14号岗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设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高于1:5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该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④应聘序号为15、16号岗位的:采取学术报告和面试的方式进 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报告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报告: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研究情况。设置学术报告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学术报告合格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高于1:5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等。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该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④应聘序号为17号岗位的:采取维语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维语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维语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维语能力测试,设置维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维语熟悉程度和应用水平。
面试:根据应聘人员达到维语能力测试合格线成绩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高于1:5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态度、政治立场、人岗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该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以上所有岗位的成绩均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应聘1-13号岗位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试讲和面试的相加成绩为准。
应聘14-17号岗位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线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有学术报告的岗位以学术报告成绩为准,无学术报告的岗位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所有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最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答和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0731-84617756(贺老师、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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