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南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9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禁毒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9-04-26 10:34:50 字号: | | 【 打印 】
  2019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禁毒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10-11:40,下午1:30-4:40)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天心区禁毒办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禁毒办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条件
  有关说明: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日期,即2019年4月26日(含)(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指1988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tianx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10-11:40,下午1:30-4:40)
  报名人员需携带: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⑶近期两寸同底免冠照片两张;⑷《天心区禁毒办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青园派出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26号青园派出所南栋一楼东侧办公室)。联系人:徐金文,联系电话15974129998。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以上(含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将核减岗位或延长招聘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笔试只设综合科目,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5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或注明的网站(www.tianxin.gov.cn)进行查询。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双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可通过天心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查询。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当天迟到或缺席的考生,面试成绩均计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询、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再审)等形式。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天心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或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区禁毒办研究,可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所有聘用人员为编制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对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经用人单位商区人社局研究,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可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天心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并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天心区禁毒办解释。
  网站:长沙市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
 
  
  长沙市天心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