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西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9年湖南湘西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0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拟报考法院政治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湖南事业单位课程。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0名,其中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40名;吉首市人民法院12名;泸溪县人民法院18名;凤凰县人民法院16名;花垣县人民法院22名;保靖县人民法院20名;古丈县人民法院16名;永顺县人民法院27名;龙山县人民法院29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时已与所报考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并在所报考法院工作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分别到拟报考法院政治部报名。
现场报名前,报名者登陆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aqIiFGmMHlmCKq9TFUy8A,输入提取码:2mfd(下载前需注册成为百度网盘用户),下载并填写《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表中照片可以粘贴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出来),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后,由本人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表格现实表现情况栏提出意见并盖章。现场报名时,携带:
(1)签字盖章的《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属应届生的,需学校出具证明。
同时提供填写好的《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以本人姓名命名),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名字),以及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制作准考证用,以本人姓名命名)照片到拟报考法院政治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法院,且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如在报名结束后发现有报考多个法院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情况一致。
(三)资格审查。全州两级法院政治部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基层法院政治部在报名时对报名登记表及学历证明等附件进行资格审查,得出审查结论,报名结束后将报名名册签字盖章后交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备案。
(四)准考证领取。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凭身份证到所报考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如时间有变化,通过湘西法院网通知,不再另行打电话通知)。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笔试地点在吉首。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法院网(xxzy.chinacourt.gov.cn)上予以统一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到所报考法院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分仅复查公布的分数是否登记错误,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查分。
(二)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内容及方式。技能考试为看打考试,满分100分。
2、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技能测试地点在吉首。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3、技能考试成绩查询。技能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法院网(xxzy.chinacourt.gov.cn)上予以统一公布。对技能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到所报考法院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分仅复查公布的分数是否登记错误,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查分。
(三)面试
1、面试日期和地点。面试定于2019年6月29日进行(如时间有变化,通过湘西法院网通知,不再另行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考生报考法院所在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湘西法院网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经过笔试、技能测试,按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2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丧失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30%。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法院网(xxzy.chinacourt.gov.cn)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湘西法院网(xxzy.chinacourt.gov.cn)上予以公布,体检由考生所报考法院分别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四)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所报考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结束后,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西法院网(xxzy.chinacourt.gov.cn)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本公告发布时已与录用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实际工作的拟聘用人选无试用期。
八、相关说明
(一)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以及在本次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全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咨询电话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0743-8756379,8756610;
吉首市人民法院0743-8677329;
泸溪县人民法院0743-4260271;
凤凰县人民法院0743-3221778;
古丈县人民法院0743-4724558;
花垣县人民法院0743-7211780;
保靖县人民法院0743-7851603;
永顺县人民法院0743-5888168;
龙山县人民法院0743-6222850。
(四)监督电话
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察委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743-8236307。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0743-8756608。
(五)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报名、领取准考证、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均以湘西法院网(xxzy.chinacourt.gov.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过打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个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湘西法院网(xxzy.chinacourt.gov.cn)发布的消息,凡是错过本次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的考生将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