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郴州市安仁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1名)
安仁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0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县“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职位与计划
1.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6名,巡察机构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3名,共9名。
2.县“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选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名。
三、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行政编):面向安仁县行政机关单位(含乡镇,下同)、参公单位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县“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面向安仁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师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没有规定的,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
4.报考县纪委监委和县“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岗位,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报考巡察机构岗位,与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选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12月24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四、程序与办法
此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流动调配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安仁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新行政中心A411办公室,联系人:陈俊、龙阁,联系电话:5229938);每人限报1个职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自行下载《安仁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0年公开选调(选聘)报名登记表》。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安仁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2020年公开选调(选聘)报名登记表。(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经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本人签字,报考选调岗位提供);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选调岗位提供);
④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1寸彩照3张。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底稿。
(二)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调(选聘)名额。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按选调(选聘)名额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调(选聘)计划1:2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选聘)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拟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五、疫情防控
根据安仁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选调(选聘)工作。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经报安仁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备案后适时组织,确保选调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公开选调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1)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报考人员如在笔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务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下载>>>
中共安仁县纪委
安仁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anrenzf.gov.cn/15/34/41/content_3224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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