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名)
2021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不含休息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进入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双一流”高校行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http://rsc.hunnu.edu.cn)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206室,联系电话0731-8887223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岗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图书馆管理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核结果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下载>>>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师范大学
2021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109/t20210927_20660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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