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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名)

发布:2023-03-27 10:47:54 字号: | | 【 打印 】
\ 湖南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湖南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4月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地址: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1510室(解放大道11号)。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公告。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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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3年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要求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编报考人员需符合调动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在编报考人员需在现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衡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
 
  8.最低服务期限或试用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以下简称“衡阳高新区官网”http://hygx.hengy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4月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4月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地址: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1510室(解放大道11号)。
 
  3.报名材料:①请报名者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高新区官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需手写);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档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③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书(即住培合格证明或住培基地出具的完成规培证明)、同意报考及工作证明(附件3)等原件;④报考“面向高校”岗位的考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⑤在编报考人员提供编制信息表(主管部门盖章),属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属事业编制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招录审批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提供现所在单位服务期满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如:35岁以下是指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请根据相关要求提供证明,经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同意,才能报考。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面对高校招聘的岗位,即2021届、2022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在毕业后3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取得证书的时间计算到每年的12月31日),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网上确认与缴费
 
  网上确认并缴费。报考人员在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已网上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请按照公告要求现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六)笔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试前发布招聘岗位计划调整公告。
 
  2.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公告。
 
  3.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及方式:本次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类别分为A类(医学类)、B类(护理类)、C类(会计类)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D类(文秘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申论占7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衡阳高新区官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4)注意事项: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无效),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笔试成绩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衡阳高新区官网公示。
 
  2.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由衡阳高新区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衡阳高新区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面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3.面试对象:A类、B类、C类、D类岗位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口述的形式进行,主要是对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内容进行测评,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0分钟。
 
  5.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九)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A类、B类、C类、D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
 
  (十)体检
 
  1.按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阳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可以认可其体检结果,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由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高新区组织工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在衡阳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弃权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编制、岗位聘用和工资等相关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对面向高校招聘的岗位,要求在毕业后3年内(即计算到当年的12月31日)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拟聘用人员,先为其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如在毕业后3年内的最后年度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予以辞退。
 
  此次招聘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如果聘用单位只有一个或者没有岗位时,将采取高职低聘,待有岗位时逐步解决职称聘用问题。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以及衡阳高新区官网(http://hygx.hengy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一经报名视同为认可本公告的内容。
 
  (二)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衡阳高新区组织工作局0734-8576216
 
  衡阳高新区华新医院 0734-8851045
 
  2.监督电话: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34-2896692
 
  衡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734-8851353
 
  本公告由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hygx.hengyang.gov.cn/gxxw/tzgg/20230324/i2970362.html
 
\ 湖南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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