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交通建设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名)
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交通建设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交通建设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为发展经营业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桑植县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与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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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交通建设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桑植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桑植县交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桑植县交投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为发展经营业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15名,详见附件1:《桑植县交投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表》。
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桑植县交投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表》中各岗位列明的加分项直接加至笔试成绩中(即按笔试分数占比60%折合后加分)。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桑植县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
4.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①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公司领导研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与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核
1.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笔试分数占比60%折合后,并计入加分项,为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若最后入围人员笔试排名出现并列,一同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60%、考核占4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在桑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3.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被录用人员到用工单位到岗试用。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咨询电话:0744—6229121
桑植县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
2.监督电话:0744—6224177
本公告由桑植县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桑植县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sangzhi.gov.cn//c2382/20240424/i88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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