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湘潭高新集团引进人才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名)
湖南湘潭高新集团引进人才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湘潭高新集团引进人才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分A类(人才引进3人)、B类(面向社会类5人)、C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类2人)。A类岗位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24日17:00。B、C类岗位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笔试时间待定,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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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高新集团引进人才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4年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公告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14亿元人民币,为商业一类兼顾功能类的市管国有企业,由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营园区产业投资、资产资源运营、开发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园区综合配套。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依托市政中心优良的区位优势,着力为区域实施产城融合发展战略提供保障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和招聘优秀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分A类(人才引进3人)、B类(面向社会类5人)、C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类2人)。本次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4年湘潭高新集团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非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证书。
3.考生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高新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本次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的岗位最高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5.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A类岗位截至2024年5月24日,B、C类岗位截至2024年5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引进及招聘程序
A类岗位: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
B、C类岗位: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高新区官网
(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
A类岗位:2024年5月15日9:00-5月24日17:00。
B、C类岗位: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高新区官网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考生参考后(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予以退还,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予退还。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为无效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查确认。A类岗位资格审查在面谈前集中进行,缴费成功的考生为资格审查对象。B、C类岗位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4年湘潭高新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两份,同时必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③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相应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④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或党费缴纳证明(连续六个月);⑤有职称/资质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对应证书。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B、C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此次人才引进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谈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B、C类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A类岗位面谈+面试
1.面谈
面谈时间待定。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谈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面谈环节主要考察考生学识水平、综合素质、岗位的匹配度、求职意愿、专业特长、形象气质等。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对象:面谈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考生。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计划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其中综合管理类—管理岗位还需进行写作能力测试(按结构化面试占70%、写作能力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B、C类岗位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代替,本次考试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40%)加专业知识或理论文章(占60%)。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湘潭高新区官网另行公告。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1.A类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相同(入围体检末位分数并列)的,由湘潭高新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B、C类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毛发测毒检测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高新集团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办公室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湘潭高新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经湘潭高新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湘潭高新集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享受集团公司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招聘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湘潭高新集团综合管理部0731-58551883
监督电话:湘潭高新集团纪检监察部0731-58551872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731-58615602
文章来源:http://xthtz.xiangtan.gov.cn/5356/5363/5372/content_1299180.html
湖南湘潭高新集团引进人才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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