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永州市江华县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126名)
湖南永州市江华县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永州市江华县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发布,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6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笔试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详见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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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江华县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正文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26名。其中,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33名,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35名,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4名,公办幼儿园6名,农村初中46名,农村小学2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表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h.gov.cn/jhrsj/zwgk/jhzwgkList.shtml?catecode=0101)、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网(http://www.jh.gov.cn/jhjyj/zwgk/jhzwgkList.shtml?catecode=0101)等相关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已属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
报考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岗位的考生到该校廉政楼(图书馆办公楼)二楼党政办报名。
报考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岗位的考生到该校图书楼301室报名。
报考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岗位的考生到该校实训楼二楼209室(汇报室)报名。
报考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到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报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免试认定的应届师范生出具学校的免试认定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等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资料。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人员)。
(3)学历条件:详见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4)岗位要求:已为其他县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隐瞒实情等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聘用手续的,自行承担责任。
(5)教师资格条件: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
(7)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方有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应聘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考。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
2.笔试范围:
高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农村初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
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小学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为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等内容。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3.笔试地点及时间:
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详见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领取。
5.笔试成绩: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申请复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第一名考生开始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顺序依次进行备课和面试。
2.面试方式:
音乐、体育教师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其他教师岗位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环节,入围面试名单公示后不再替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的全科成绩总分排序(含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费。
5.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替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h.gov.cn/jhrsj/zwgk/jhzwgkList.shtml?catecode=0101)、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http://www.jh.gov.cn/jhjyj/zwgk/jhzwgkList.shtml?catecode=0101)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岗位聘用
1.工作安排。
公示结束后,报考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的教师,安排到相应的学校任教。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安排在农村初中任教。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安排在农村小学任教。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安排在公办幼儿园任教。
2.聘用方式。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其中,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须根据报考岗位及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给出的具体学校,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自主选择具体学校),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教育局进行合同鉴证。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人大、政协、纪检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聘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746-2323196(张老师)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46-2327366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jh.gov.cn/jh/zkzp/202406/90ca3af0e74a483a88d7efe4fe178d03.shtml
湖南永州市江华县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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