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工业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6名)
湖南工业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46名,其中管理岗位计划招聘9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37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事招聘系统,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将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材料上传。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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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坐落在我国南方工业重镇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神农福地、动力之都——湖南省株洲市,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我国包装教育体系最完善、包装专业设置最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建立了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农、教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设计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化学、生物与生物化学4个学科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4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海纳百川、求贤若渴、唯才是举,诚邀天下英才共同建设工业科学融合创新、包装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46名,其中管理岗位计划招聘9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37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事招聘系统,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将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材料上传。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2)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以后;
(4)近期1寸证件照;
(5)岗位要求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是指在大学期间担任过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或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
(6)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入围面试或试讲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后提供),落款日期为2024年1月1日以后;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8)应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人事招聘系统完成笔试参加确认程序,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01-A10号岗位、C类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了笔试参加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2)A11-A17号岗位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了笔试参加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及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3)B类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了笔试参加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等,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讲采取授课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开考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01-A10号岗位、C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A11-A17号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B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工业大学
2024年6月7日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6/t20240607_33323054.html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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