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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永州市道县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公告(126名)

发布:2024-07-11 11:38:49 字号: | | 【 打印 】
\ 湖南永州市道县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永州市道县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公告已发布,从全县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中公开招考选调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报名时间地点:7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报名(因参加培训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凭本人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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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永州市道县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公告正文

道县2024年农村教师进城考试公告
 
  根据县城学校师资缺额及学科结构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全县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中公开招考选调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考类别
 
  (一)县城初中、小学
 
  1.招考科目及人数
 
  (1)县城初中1类(农村初中教师申报类)46人(见附表1);
 
  (2)县城初中2类(农村小学教师申报类)19人(见附表2);
 
  (3)县城小学及低年级教师共计61人(见附表3)。
 
  2.报考对象及要求
 
  (1)县城初中教师专业要求:报考县城初中学校教师职位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所学专业相同。语文、数学和其它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或所任教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道县农村学校编内工作满3年的教师或在道县农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特岗教师。
 
  (4)县城小学教师专业要求:报考县城小学教师职位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所学专业相同,语文、数学以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或所任教学科为准;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道县农村小学工作编内满3年的教师或在道县农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特岗教师。
 
  (5)县城小学低年级教师专业要求:报考县城小学低年级教师职位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且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在道县农村小学工作编内满3年的学前教育教师。
 
  3.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3)报考县城初中、小学职位的教师,要在近3年(2021年下期-2024年上期)全县期末统一检测或抽考中,所教学科人平均成绩至少有1次名列农村学校同年级同科目人平均成绩小学前80名,中学前40名;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近3年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十佳”农村中小学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县优秀教师。
 
  (4)音体美等非统考科目教师及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在道县编内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参考。
 
  (5)报考县城初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报考县城小学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6)报考学科原则上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一致。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所教专业不一致的,要求所报考学科与近3年来任教学科一致。
 
  (7)在农村学校评副高职称至少3年(2021年1月1日前评)以上才能参考;基层高级职称服务满5年才能参考;基层中级职称服务满4年才能参考。
 
  三、不能参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进城考试
 
  (1)有擅自离岗行为的。
 
  (2)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2021年以来报考县城学校,考试入围自动放弃的。
 
  (4)近几年有违反师德师风等不适宜参考行为的。
 
  (5)有其他不适合参考行为的。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7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报名(因参加培训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凭本人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名审核后在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对报名情况进行公示,同时接受群众举报。报名时,带以下证件: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可用于加分的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由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的上述证件的所有复印件、近3年考核结果(由学校出具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即可)、在村片小工作3年及以上现仍在村片小工作的教师及近3年来连续任教学科情况,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校长签字盖章认可。⑵填写报名表,按程序审核;
 
  ⑶近期同底1寸免冠相片1张,教师本人报名现场摄像;
 
  ⑷报名不收费,所需费用从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农村教师进城考试7月19日上午8:00-12:00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高中起点(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7月22日参加高中相应学科竞赛,具体时间见相关公告。
 
  (2)农村教师进城考试7月27日(星期六)上午9点至11点,在道县敦颐高中考试,考试时量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高中起点(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初中起点公费师范毕业生(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文化测试时间与进城考试同步。
 
  4.考试内容:初中、小学考试内容为所招科目的相应现行教材内容和基础知识;音乐、体育、美术为相应学科理论知识;公费师范生毕业考试内容与上述要求一致。小学低年级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内容。
 
  5.加分项目:
 
  (1)在我县编内3年及以上,且在我县村片小工作3年及以上的或在我县农村工作满3年的特岗教师:A.现仍在洪塘营、横岭、井塘、审章塘、桥头林场、桥头、沙田、月岩林场、油湘、青口等片、村小任教的,每工作1年,在总分中加0.3分。本项最高加分3分;B.现仍在四马桥、杨家、下蒋、新车、会潭、柑子园、小甲、乐福堂、唐家等乡镇的村片小任教的,每工作1年,在总分中加0.2分。本项最高加分2分;C.仍在清塘、久佳、梅花、车头、寿雁、牛路口、蚣坝、兴桥、祥霖铺、岑江渡、白马渡、白芒铺等乡镇的村片小任教的,每工作1年,在总分中加0.1分(中心小学教师到村片小支教、走教的,不享受加分)。本项最高加分1分。
 
  (2)2021-2023年度:个人受国家教育部表彰的,每人次加8分;个人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人次加5分,省教育厅综合表彰的加2分;个人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市十佳教师”等“十佳”荣誉每次加2分,“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每次荣誉加1分,受市教育局综合表彰的加0.5分;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名师加1.5分、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名师加1分、被县教育局评为县级名师加0.3分;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加1分、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加0.5分、被县教育局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加0.1分。个人近3年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十佳”每人次加0.5分,嘉奖、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教师每人次加0.2分,县教育局表彰的个人教育质量加0.1分;年度考核每个优加0.2分。本项最高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3)为进一步消化部分农村小学超编问题,凡是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县城初中学校的,单独设置岗位指标,总分加5分。
 
  五、公示
 
  在道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公示成绩及入选名单。
 
  六、录取原则及要求
 
  1.公示无异议后,按此方案所确定的学科和录取人数录取。录取人员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2.根据我县实际,道县三中、道县四中、道县六中、梅花中学、仙子脚中学、祥霖铺中学、清塘中学、白马渡中学、柑子园中学、白芒铺中学、梅花小学、车头小学、寿雁一小、寿雁二小、牛路口小学、乐福堂学校、唐家小学、清塘小学、久佳小学、祥霖铺小学、岑江渡小学、蚣坝小学、兴桥小学、白马渡小学、上关小学、桥头林场学校、营江学校、审章塘学校、午田学校等农村学校的教师参加进城考试同类别同学科的,不受录取名额限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除上述农村学校外,其他农村学校教师参加进城考试的教师来自同一类别同一学科的,参加同一类别考试:(1)报考县城初中教师,编内教师50人以下的学校(含学区)按总成绩择优,同一学科最多录取1人,50人及以上的学校(含学区)按成绩择优同一学科最多录取2人;(2)报考县城小学教师,编内教师50人以下的农村学校(含学区)按总成绩择优,同一学科最多录取2人,编内教师50人及以上的学校(含学区)按总成绩择优同一学科最多录取3人。
 
  4.在同一学科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和顺序优先录取:
 
  ①现仍在村片小工作的;②改革试点分流的专任教师;③在农村任教时间长的;④学历层次高的。
 
  5.选岗办法:按教育局公布的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
 
  6.招考进城的教师分配到县城学校后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动。
 
  七、纪律要求
 
  1.招考工作在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打招呼、递条子,干扰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严禁感情用事、草率从事;严禁拉关系,搞权钱交易。如参考人员或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的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并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从事招考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办事,不得接受招考对象的吃请和礼物礼金,不得泄露工作情况,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凡出现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参考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严禁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缺编学校任教。请人代考等违纪舞弊者,其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今后3年内取消进城考试资格,本年度不评先评优且不得晋级晋职,从快从重纪律处分。代考者系在职在岗教师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原校到偏远山区学校任教;非在职在岗教师的,报相关部门处理。校长提供虚假证明或在虚假证明材料上签字的,一律就地免职并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4.2024年考入县城学校自动放弃的,今后3年不准报名参加进城考试。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县教育局。
  道县教育局
 
  2024年7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oPPSw8VPzooymQcaYVV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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