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濮阳市南乐县公开招聘教师80人公告
2015年濮阳市南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80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报名地点:南乐县第二实验小学。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濮阳市南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濮阳市南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濮阳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农村小学、学前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农村小学教师60名,其中:语文数学教师42名,音、体、美教师18名;
1、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42名。
其中:杨村乡 3名 张果屯镇 4名
韩张镇 4名 千口镇 5名
福堪镇 5名 谷金楼乡 3名
西邵乡 4名 寺庄乡 4名
梁村乡 5名 元村镇 3名
近德固乡 2名
2、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师18名。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各招聘6名。
小学音、体、美教师按区域招聘。A区包括千口镇、福堪镇、谷金楼乡、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音、体、美教师各招聘4名;B区包括杨村乡、张果屯镇、韩张镇、元村镇、近德固乡,音、体、美教师各招聘2名。
(二)县学前教育中心幼儿教师15名;
(三)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据乐发〔1999〕1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解决1999年全县“双减”工作遗留问题,原从事教育工作被辞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高中以上学历“待青人员”也可以报考。
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前教育中心幼儿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类专业,且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特殊教育类专业,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年以上特教教师工作经历者(须出具特教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信)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中国手语,能与聋哑人正常沟通交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
3、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
(三)从我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判刑、劳教或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现为南乐县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的;
5、已被招聘为南乐县特岗教师的;
6、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濮阳人社网(www.pyrsw.gov.cn)、南乐政府网(www.nanle.gov.cn)、南乐人社网(www.nlrsj.com)、南乐教育科研网(www.nljyj.com)、南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办公地点张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按岗位报名,按岗位录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从我县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我县“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须提交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人社局主要审查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县教育局主要审查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件。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南乐县第二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0393—8653026(县人社局)
0393—6225631(县教育局)
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缴纳考务费60元(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考生可免缴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南乐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定于2015年7月19日进行。请于2015年7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到南乐县第二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
在我县服务满两年(截至时间2015年6月30日)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
提供南乐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于2015年7月10日前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劳动关系股(3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四舍五入办法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评委从外地聘用,采取现场打分计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中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若有不合格的,缺额不递补。
(五)考核
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全部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如果考核不合格,缺额不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同时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在本岗位服务三年以上方可调动。
五、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事宜。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