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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商丘永城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50名实施方案

发布:2015-06-26 13:44:49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商丘永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50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名地点: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考试采取考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商丘永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2015年商丘永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空编空岗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特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3日。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2、遵纪守法,热爱乡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4、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要求:
  ①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乡镇的岗位。
  ②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替代报名。
  4、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二寸各两张。
  5、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笔试成绩不加分。报名时需提供永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含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逾期提交无效)。
  6、报名时在永城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河南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三支一扶"服务证(逾期提交无效)。
  7、报名时需填写《2015年永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自行打印,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需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8、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0、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5年7月21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30-17:00《申论》。
  (3)笔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⑷“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凭相关证件笔试总分加5分并公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⑸笔试总成绩于2015年8月12日公布。网址:http://www.ycs.gov.cn。
  2、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 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拟参加面试人员应按时提供教育部高等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次聘用人员纳入乡镇事业编制管理、财政供给。
  本方案由永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516 2718989 2752036
  永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