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别夸大“扶老人”的风险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别夸大“扶老人”的风险。要想提高申论的分数,考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每天关注社会热点;学习申论高分范文的写作;掌握一些写作技巧。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被扶者一方指控扶人者撞了人,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警方或法院就不会支持他们的指控。看到有老人摔倒,你可以放心上前施以援手,你面临的风险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大。
最近,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女生小袁发微博称,9月8日早上她骑车经过学校门口对面马路,扶起一名摔倒的老太,结果被讹要负全责。被扶老太及其家属坚称,老人就是被小袁骑车撞倒的,“不然为何要垫付医药费”。由于事发地点没有监控视频,该事件陷入“罗生门”,引起社会舆论持续关注。
近几年来,几乎每发生一起扶起摔倒老人招致麻烦的事件,很多人都会感慨一次“扶老人有风险,做好事需谨慎”,舆论也会陷入一次惊魂未定的恐慌之中。这次淮南师院女生小袁扶老人“被讹要负全责”,同样让不少人感到痛心、寒心,觉得“世风日下,做好人危险越来越大”。有的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尽管没有直接贴上“安徽版彭宇案”的标签,但有意无意将女生小袁作为“做好事反而惹火烧身”的典型,呼吁不断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让好人做好事无后顾之忧,让恶意讹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在警方作出正式调查结论之前,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不应对此事展开道德评判,因为任何道德评判都必须建立在确凿无疑的事实判断之上。由于没有监控视频记录事发经过,女生小袁一方和被扶老太一方各执一词,客观地说,目前很难说哪一方的说法更有说服力,更加令人信服。老人及其家属质问小袁,如果不是你撞倒的,为何要垫付医药费,从“常情”角度看,被扶者如此反击,的确让人愤懑、寒心,但从“常理”角度看,也不能说他们这样推断全无道理。在事实真相完全呈现之前,我们不能认定老人及其家属一定是在“讹”小袁,因此大可不必对他们“反咬一口”痛心疾首,也大可不必对小袁面临的风险和“冤屈”倍感担忧。
女生小袁如今面临着多大的风险?又可能遭受多大的“冤屈”?其实这些风险和“冤屈”,很大程度上是近年来不断强化的“扶老人 有风险,做好事需谨慎”议题给小袁预设下的,也是小袁自己把自己“吓”出来的。如果老太的确不是小袁撞倒的,如果小袁从一开始就对此有十分清醒的判断,那么她应该明白,她其实根本用不着自己发微博寻找目击证人,因为按照法律的要求,她无需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相反,老太及其家属指控小袁撞倒了老太,这个举证责任要由老太及其家属一方承担——虽然法律上有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比如消费者指控企业欺诈,居民指控企业造成污染,举证责任应倒置到企业一方,但在“扶老人”引发的纠纷中,举证责任不能倒置到扶人者一方。
也就是说,在这次事件中,女生小袁作为扶人的一方,根本用不着如此着急、焦虑于自证清白,在其他类似事件中,扶人者一方原本都用不着如此着急、焦虑。如果事发现场有监控视频,如果有目击证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自然就成为了扶人者清白的最好证明。相应地,被扶者一方指控扶人者撞了人,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警方或法院就不会支持他们的指控,扶人者也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不应夸大“扶老人”面临的风险,同时也不应夸大被扶者“讹人”的实际恶意。老人摔倒被人扶起反而讹人之事的确让人痛心,但也不能排除,有些老人摔倒后意识模糊,高度惊恐之下出现误记、误判或错觉,他们“讹人”并非故意,也算不上有多大的恶意。对老人来说,特殊情况下出现误记、误判或错觉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以原谅的。认识到这一点,可以缓解人们对被扶者“反咬一口”的愤怒情绪,也可以缓解人们对“扶老人”风险的焦虑情绪。
“扶老人”有时会有一些风险,但这种风险是可控的风险,而不是无限的风险,对此不应夸大放大。看到有老人摔倒,你可以放心上前施以援手,你面临的风险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