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商丘市公安局关于考试聘用治安协警60人公告
2015年商丘市公安局关于考试聘用治安协警6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日,地点: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凯旋中路市公安局原址院内),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商丘市公安局关于考试聘用治安协警6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商丘市公安局关于考试聘用治安协警6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考试聘用公安机关治安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按两个职位招聘:
1.大学生村干部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
2.其他人员40名(男性3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大学生村干部年龄18-35周岁(即1980年11月5日至1997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5.其他职位人员年龄18-30周岁(即1985年11月5日至1997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6.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高中以上学历),商丘市户籍(含县市区),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7.中共党员、退伍士兵、警(军)校毕业生和有体能特长的优先聘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有其它不适宜报考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项通知及有关信息均在 “商丘公安网”上发布。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报名地点: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凯旋中路市公安局原址院内)
携带资料: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带退伍证、大学生村干部带县市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报名表。
报名表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将报名信息补充完整。报名时,需持打印版报名表(不得手填,报名编号不需填写),照片粘贴到报名表的指定位置。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与中专以上文化相当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商丘公安网”)。
(三)体能测试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5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见“商丘公安网”)。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5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特警职位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见“商丘公安网”)。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要求进行,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治安协警除承担公安机关协勤任务外,根据省纪委和市纪委的有关要求,还参与纪委“双规”、“两指”人员的陪护工作。陪护期间参与陪护的协警由市纪委统一管理。
五、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治安协警实行劳务派遣形式,每年与商丘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一次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商丘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金。
本公告由商丘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277300-22029。
商丘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