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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信用河南”亮相

发布:2016-01-12 08:55:41 字号: | | 【 打印 】
  市场、行政,都将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今年年底前即将亮相的“信用河南”,将利用大数据信息,确保政府、企业的诚信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及《河南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大数据将在信息公开、服务与监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月底前8地要“双公示”
  我省提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按照《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直各部门要在2016年3月底前,将2015年以前许可的目前仍在有效期的许可信息,及2013年至2014年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全部公示。新制作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2016年1月底前,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许昌市、南阳市、济源市、兰考县、永城市要全面实行“双公示”,3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双公示”工作全覆盖。
  年底前“信用河南”亮相
  目前,我省部分地市实行了“诚信红黑榜”建设,未来,这个“诚信榜”还将扩大到更多领域。
  我省将于2016年年底前,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企业严重违法名单制度,并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河南”网站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
  “信用河南”将集合工商登记、政府购买、招标投标、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等信用信息,向社会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同时与“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互联共享。
  此外,我省还将研究出台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个人升迁也和信用挂钩
  个人信用记录的好坏,还将影响到升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指出,2016年年底前,全省各级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履职中全面开展信用记录核查,全省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行业和领域扩大到10个;2017年年底前全省所有行业和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
  另外,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许可、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等也将与信用报告挂钩。
  河南将以开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示范试点的郑州、洛阳、许昌、濮阳、济源市和兰考县、永城市为重点,探索对各地政府及所辖区域信用状况进行大数据评价和预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绩效评估。2017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对市、县级政府服务绩效的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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