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 >> 公考资讯 >> 正文

河南教师待遇将提高 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发布:2016-09-05 08:45:46 字号: | | 【 打印 】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讯: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郑州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笃运出席会议并就开展好执法检查提出要求。副省长王艳玲代表省政府作了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计划,2020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近三年来一般公共预算义务教育支出平均增长8.8%;实施一系列教育工程,重点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编制向农村和山区学校倾斜,累计招聘“特岗教师”8.9万名;提高教师待遇,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据悉,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解决大班额、择校生、重点校(班)问题,就近入学,农村学校建设,随迁子女入学,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组将赴有关市县,听取情况汇报并实地检查。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