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焦作市直部分行政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34人公告
2017年焦作市直部分行政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3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8:00至10月13日17:0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可结合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焦作市市直部分行政机关(参公单位)2017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和市编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意见的通知》(焦编〔2017〕7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市直部分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今年市直8个机关、2个参公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科员)34名,其中2个职位2个名额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选调:焦作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遴选:焦作市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由下级机关(单位)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26日。
三、公开遴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1日8:00至10月13日17:00,登录焦作人事考试报名网(www.wsbm.jzrsks.com),点击“焦作市直部分行政机关2017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查。各遴选(选调)单位对报名申请、相关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情况;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对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各遴选(选调)单位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面试资格时比对核查。10月13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24小时内再次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下载《焦作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10月18日8:00至10月20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
5、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并由遴选(选调)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于10月14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6、报名期间,各遴选(选调)单位公布咨询电话(见附件1),安排专人值班,及时为报考人员提供服务。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确认时,遴选(选调)单位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比对核查和资格复审。报考职位要求面向选调生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经市县两级选调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意见。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公开遴选(选调)考察的办法。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四)公示、试用与转任手续办理
遴选(选调)单位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遴选(选调)人员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焦作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om),统一发布公开遴选(选调)公告。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遴选(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已办理转任审批手续的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