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测绘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5人)
2019年郑州测绘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5人)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上午8:00至2019年9月2日下午18:00,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郑州测绘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测绘学校始建于1978年,1987年被评为全国重点中专,2000年被教育部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0年划归河南省教育厅管理,2010年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全省职教攻坚重点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2012年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签订共建郑州测绘学校协议。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测绘地理信息类、资源环境类、城乡规划类、房地产评估类、计算机电子信息类、经济管理类、交通运输类、艺术设计类、音乐表演类等。学校坚持多层次办学,全日制普通中专教育招收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学习2年和1年后,学校安排到相关专业的单位就业。学校十分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教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几年学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毕业生更是供不应求。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系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郑州测绘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年6月至2019年7月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较好的教师基本素质,较强的实践经验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同时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郑州测绘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zzcx.net),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进入“河南省教育厅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上午8:00至2019年9月2日下午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9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毕业研究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0860368、13783678098。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首次就业应聘人员,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 - 60860368、5666137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 - 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 - 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 - 60860380(学校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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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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