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招聘公告
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需要,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于1985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由河南省残联主管的全省性公募基金会,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热心公益事业,依法募集资金,开展扶残助困项目,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被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多次评为“项目最具执行力单位”,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残疾人之家”和“残疾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被河南省民政厅评为“优秀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共3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19年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存在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及各招聘网站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9月5日至9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12日、17日、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151号河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6楼1607室
3.简历接收邮箱:hnfljjh@163.com
4.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照2张。
5.资格审查以《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19年公开招聘信息表》中招聘专业要求为标准进行审查。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参加笔试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开考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前,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核减,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在相关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当天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对经过考试初步选拔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与政审。考察与政审采取查阅人事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与政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核与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见习期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监事会、党支部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0856699
监督电话:0371-60856917、0371-60856918
点击下载>>>
关键词:
事业单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