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阳市浉河区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制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公告
2019年信阳市浉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豫办〔2015〕47号)文件。因工作需要,浉河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劳务派遣制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共计20名,专业不限。
本次招聘人员由浉河区司法局分配到各乡镇办司法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至35周岁(2001年11月1日至1984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熟练操作电脑及其他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和微信公众号“发现人力资源”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务派谴窗口(详细地址:新七大道110号百花园西侧)。
2.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请于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务派遣窗口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按照弃考处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10: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失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浉河区司法局委托河南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七)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人员上岗前,由浉河区司法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八)管理使用
本次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合同期内实行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月综合工资标准为30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者,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17839759988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南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河南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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