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0日17:0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2019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备考。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成立2019年瀍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学历要求: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报考管理岗位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18周岁以上指2001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出生的。
7.其他要求: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9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1日17:00。
考生通过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报名入口或2019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网(http://www.zhixin-exam.com/ch)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审查
瀍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11月20日17: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11月20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通过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2月1日上午9:3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瀍河回族区政府大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所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①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②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3)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在此次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瀍河回族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4)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瀍河回族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7)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提交地点:瀍河回族区政府大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九都东路18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3.考生持身份证号可以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报名入口或2019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网(http://www.zhixin-exam.com/ch)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生成绩,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7)。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公告公示”专栏)通知或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3)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he.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本次招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he.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瀍河回族区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he.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
本方案由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994866(人社局)
0379--63950728(卫健委)
报名网技术咨询电话:18037884870 ;1803748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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