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补充录用公告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申报情况,部分职位将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录用的职位
补充录用职位见附件1。
二、补充录用的原则和条件
(一)报考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补充录用。
已被确定为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对象,以及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补充录用。
(二)补充录用在笔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即报考者只能报考与自己笔试时应答试卷种类相同的职位。如:原报县级以上职位的报考者,只能申报县级以上职位;原报乡镇职位的,只能申报乡镇职位;原报公安职位的,只能申报公安职位。
请注意:如申报时错误选择职位类别,将导致本人无法按笔试成绩正常排序,会自动失去面试资格。
(三)参加补充录用的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四)参加补充录用的报考者应当符合申报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补充录用报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报考者于2021年1月14日9:00至1月15日17:00,通过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从公布的补充录用职位中选择申报职位。参加补充录用的人员,不得改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申请一旦提交,无法更改。1月15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申请,也不能再以任何方式补报。为确保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数据库全程封闭,补充录用申报相关信息不对外发布,也不接受任何部门和个人查询。
涉及补充录用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具体事项,请报考者向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相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2021年1月18日9:00至1月19日17:00,有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拟补充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申报本省辖市、本招录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面试。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后,不再对其他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申报人员均审查完毕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现场或网络视频进行,具体方式由相关省辖市公务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确定并公布。
(三)2021年1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有关省辖市、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工作专用网站(见附件2),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补充录用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以及拟录用人员公示、审批等工作,按《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补充录用面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
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的具体时间,请登录有关省辖市、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工作专用网站查询。
应试者在面试时逾期未到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补充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其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五、其他事项
(一)补充录用只进行一次。面试结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在补充录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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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