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4人)
2021年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河南公职信息网”公众号,微信号:hns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名,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6名,南阳市招商投资促进局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0名,南阳市水利局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5名,以上均为管理九级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南阳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所属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符合选聘条件均可报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和相关任职条件。30周岁以下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2021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17:00,报考者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报考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2021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7日17:0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报名表、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1年12月20日18:0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报考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拟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实施。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单位编制册封面和涉及本人信息页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同岗位选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应试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试者与拟选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拟选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选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可在同岗位选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人事手续
(一)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到选聘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手续。
(三)办理人事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选聘单位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事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聘和试用期间,原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纪律与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选聘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南阳市人社局网站(http://rensheju.nanyang.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选聘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本公告由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南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010-63709328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77-63134141
南阳市水利局,0377-62299216
南阳市招商投资促进局,0377-63160161
监督电话:0377-63192359
技术咨询电话:15093048038
原标题:2021年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ensheju.nanyang.gov.cn/ywztc/syclrsgl/474443.htm
关键词: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