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专班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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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正文
关于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并将《方案》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志,做到应知尽知。同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主动报名,并负责组织好报名工作,不得限制和阻止报名,保证优秀干部尽快充实到工作中去。
附件:《潢川县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的方案》
中共潢川县委组织部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
工作人员方案
为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扛旗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决定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工作人员10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3.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潢川县辖区内已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在职人员(含科级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年限、任职资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研判、考察、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0日8:00至5月12日18:00,结合实际情况填写附件《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jpg格式,以姓名命名);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奖励证书;
(4)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作为附件(注:报名信息表发送电子版),以“XXX(姓名)+报名材料”命名,并注明报送人(联系人)及电话,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邮箱:hcsbqw@163.com(hcsbqw为小写);纸质版材料报送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潢川县水文站三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要求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选调领导小组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采取电话和当面问询了解等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电话通知,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综合研判
主要了解报名人员的个人形象、基本素质、精神面貌、沟通表达、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座谈、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考察所报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公示及组织关系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选调机关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关系、待遇不变,管理权限转至县委组织部。待工作期满后,根据工作实绩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凡各个环节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选调由潢川县委组织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政策解释。
咨询电话:17698759687(王主任)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共潢川县委组织部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chuan.gov.cn/xinwen/tzgg/2022EISyZP2IEa.html
关于潢川县乡村振兴扛旗指挥部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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