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科举制是隋朝开创唐时完善直到晚清以才学为准选拔官员的制度。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2.发展历程
(1)隋文帝废除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设进士科,科举制度逐渐形成。
(2)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唐太宗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考试的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开元时确立高官主持考试定制,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并设集贤书院,科举制度得到继承与完善。
(3)北宋明确殿试定制,严格科考程序,减少考试科目,实行糊名方法,增加录取名额;王安石变法中废除明经诸科,重视经义、时务、律令和断案,整顿太学,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
(4)明朝沿用科举制选拔官吏,但考试只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科举制走向反面。
3.历史意义
科举制是门阀衰落和庶族兴起的产物,是封建荐才选官制度的重大进步,打破了门第的限制,改善了用人制度,有利于人才辈出,是加强专制统治的重要工具,对维持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同时,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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