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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选拔优秀事业编制、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通知

发布:2016-02-22 16:36:48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南昌市西湖区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
桃花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朝农管理处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部门党委(工委、党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视野和渠道,改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拟于近期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面向全区选拔一批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原则,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茂林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罗吉生 区人社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雷中蕙 区民政局局长
  蔡厚义 区编办主任
  宋吕行 区财政局局长
  邹 璇 区人才办主任
  王洲亮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邹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选拔数量和范围
  全区共选拔10名“三类人员”,在全区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选拔,如某类人员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6:1),则将此类人员统筹纳入全市“捆绑式”选拔。选拔数量如下:
  事业编制干部:拟选拔8名(其中: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干部5人,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3人),范围原则上以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干部为主,鼓励区直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干部参与选拔。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由大学生村官转为事业编制人员。
  村(社区)干部:拟选拔1名,范围为乡镇(街道、管理处)所辖村(社区)干部。
  大学生村官:拟选拔1名,范围为曾选聘到本市所辖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四、选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熟悉基层、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事业编制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负责部门、单位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或2003年之前经设区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干部),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4)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外县区调入或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5)在中层正职(或比照)管理岗位以上工作满1年(2015年2月底之前任职);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村(社区)干部: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在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满5年(2011年2月底之前任职);或任村(社区)主任和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2009年2月底之前任职),目前仍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或在现村(社区)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满9年(2007年2月底之前任职)的。
  3、大学生村官: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满4年(2012年2月底之前;任村官前可以认定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3)服务满一个任期以上且考核合格,含已转为本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本区公务员的大学生村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5、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五、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按照“一推两考一差额”的方式进行。“一推”,即基层党组织推荐;“两考”,即考试(笔试、面试)和实绩考察;“一差额”,即按“N+1”形式由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整个选拔工作在2016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纳入全市“捆绑式”选拔的人员,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操作):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个人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选拔条件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管理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并提交5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各报名单位党组织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组织推荐意见,填写《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连同《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以及所有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2月3日下班前上报至区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对同一单位符合报名人数较多的,单位党组织可择优推荐。对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期间所在村(社区)出现群体性事件并负有主要责任,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推荐。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报区选拔领导小组审定。复审后,由区委组织部填写审核意见,并将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统一汇总,于2016年2月5日之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数量比例不足6:1时,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拟选拔职位数量。在保证本区拟选拔职位总数不变的前提下,调减或取消的拟选拔职位数量可相应增加到已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其他拟选拔职位数量上。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选拔职位的报名人员,纳入全市“捆绑式”选拔。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区具体负责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加分项目,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6、3分,按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只记一次。笔试加分的认定和公示工作须在笔试开考前完成。笔试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区具体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成绩(考试分数+表彰奖励加分)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以下比例确定各选拔职位面试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1人的,参加面试人数按5人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4人的,面试比例为3:1;拟选拔职位数量为5人时,参加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2:1(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入闱人选确定后,即征求区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位入闱人选征求意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
  笔试、面试考试工作时间于2016年2月下旬—3月上旬进行。
  (六)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以下比例确定各选拔职位考察入闱人选:拟选拔职位数量为2人以下的,考察入闱人选按拟选拔职位数量“N+2”的比例确定;拟选拔职位数量为3人以上的,考察入闱人选按1.5:1的比例确定(如入闱人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进一位列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进入考察程序后,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
  (八)研究决定
  综合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分析研判,经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差额比例提出票决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九)公示和任用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本区和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由所在单位和领导小组负责查核了解,经查核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对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在街道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在桃花镇任职的,须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参加桃花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桃花镇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在选举中落选的,回原单位工作。正式任职后,区委组织部及时将《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任用情况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一式两份报市委组织部,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此次选拔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选拔工作的有关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同时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原标题:关于选拔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
  1.《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
  2.《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3.《南昌市选拔“三类人员”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任用情况汇总表》
  中共西湖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