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九江市监察局面向全市定向遴选12名公务员的公告
2017年九江市监察局面向全市定向遴选12名公务员的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九江市纪委组织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1号楼A423室)。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九江市监察局面向全市定向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定向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公务员12名。
具体职位详见《九江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定向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能调入公务员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不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即2014年2月28日前考试录用的公务员);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九江市纪委组织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1号楼A423室);
3.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定向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两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④具备《职位表》中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的,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⑤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2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将通知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一)笔试
1.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2.笔试成绩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职位分类分别以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2.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
4.面试成绩10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入闱)。
2.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
3.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着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3.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试用及调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从正式录用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特别优秀且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正式调入后可落实相应的职级或担任相应的职务)。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定向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及传真电话:0792-8211616
附件打包下载:2017年市纪委遴选公告的附件.rar
中共九江市纪委 九江市监察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