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专职安全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职安全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及岗位选任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6名专职安全员:派驻基层乡(镇、街道、管理处)安监站(含赣州综保区经发局)6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
3.服从基层工作安排、能够遵守24小时值班值守待岗;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不限;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一年以上安全生产或相关工作经验;
8.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安全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取得相关安全生产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四)岗位选任
按照成绩排名,由被录用专职安全员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12月1日-12月7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64号金岭科技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8375002。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原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及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各1份,需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区安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组织实施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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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