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县办事处招聘公告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县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县办事处用人需求,经市中心研究决定,我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的范围面向会昌县,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专业:不限专业
人数:1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县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工作责任感强,有事业心;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五)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六)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结协调能力。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公开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办事处张贴招聘公告以及赣州会昌人才网发布招聘广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县办事处。(联系电话:5627078 ,联系人:钟海兰)
3、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2张。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到应聘者所在单位、院校和户籍所在地等多种形式了解现实表现,并整理出考核材料,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会昌县公积金办事处组织,确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试用
1.经面试考核合格者,在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县办事处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为临时工作人员。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享受在岗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实行一年一聘。(单位不安排食宿)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5627078
监督举报电话:0797-5551060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县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