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上饶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2019江西上饶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现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选任程序
(一)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征求候选人意见同意,进行资格审查。
(二)推荐、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推荐;也可以本人(系本县户籍或以本县为经常居住地的)提出书面申请。
(三)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有关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人员。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五)提请任命。根据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三、名额
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5名。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4月5日止。
报名联系人:上饶县司法局黄勇
联系电话:0793-8442843
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到网上自行下载)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三)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
上饶县人民法院 上饶县司法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