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信丰县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2019年信丰县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5人公告
为扎实推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5名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全部为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责任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8日后出生),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和监督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经营服务, 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方向。
2.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结合非公和社会组织的特点,指导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全面提升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3.指导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督促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搞好群团组织建设。采取党内活动引领群团工作,扩大党组织在非公和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与凝聚力。
5.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与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的沟通协调,帮助化解矛盾问题,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
6.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利于非公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非公和社会组织排忧解难。
7.接受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监督,参与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与活动,完成上级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9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信丰县县政中心A栋6楼606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3336591。
3.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需填写《信丰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或复印入党志愿书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内容)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考综合基础知识,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综合总成绩为100分,其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相关知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及党务基本知识等),公文、应用文写作等综合知识(本次考试无具体指定参考用书)。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时,则相应调减录用计划)。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党务公开网、橙乡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面试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党务公开网、橙乡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制)。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需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2年(含试用期)。
(五)薪酬与管理
1.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用餐补助+绩效考核工资(其中绩效工资为600元/月,在每半年考核后统一发放至聘用人员个人账户。工作未满半年的不计发绩效工资,工作满半年但未满1年的计发半年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3336591。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797-3336591
县纪监委:0797-3331245
附件:信丰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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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报考 承诺 |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有关信息不实或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中共信丰县委组织部 中共信丰县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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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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