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春万载县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及乡镇(街道)治安巡防队员招录办法(100人)
万载县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及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招录办法摘要
万载县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及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招录办法
万载县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及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招录办法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不含法定假日)。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备考可参考事业单位通用课程。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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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及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招录办法正文
万载县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及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招录办法
为提升我县城乡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更好地服务万载经济建设,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维护万载长治久安,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员(以下简称城区巡防队员)和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队员(以下简称乡镇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巡防队员40名(其中女性10名)及乡镇巡防队员6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城区巡防队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遵纪守法;
4.热爱治安巡防事业,自愿从事治安巡防工作;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及以下(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口所在地为宜春市(户口所在地为万载县的、在万载有房产的、配偶为万载户口的或者在万载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3cm,女性身高不低于170cm,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色觉异常,矫正视力不低于4.5,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8.服从组织安排;
9.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乡镇巡防队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5cm,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色觉异常,矫正视力不低于4.5,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服从组织安排;
7.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或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已参加工作(有个人经营行为)的人员(自行注销或终止个体经营行为,方可报名),需要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
10.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治安巡防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城区巡防队员
1.经体能测试、文化考试、体检合格后进入万载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原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2.经试用期培训合格的,由万载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由万载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资为2500元/月,解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
3.工作期间,由万载县公安局参照《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队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分两批签订三年期用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参照事业初级工大专学历确定定级工资,后续调资参照事业工勤人员薪级工资增长标准动态调整,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各项福利待遇参照万载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队员实施。
4.退伍军人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录用后五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5.合同工违反《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队员管理办法》应当给予辞退或开除的,万载县公安局将解除用工合同、给予辞退或开除。
(二)乡镇巡防队员
1.以开展辖区治安巡防、协助派出所处警、到派驻村(社区)开展工作为主,具体以实际分配为准。
2.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县公安局工作。县公安局根据考生综合评价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和乡镇(街道)共同管理,业务培训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属地派出所负责。
3.本次招录的乡镇巡防队员暂不列入辅警过渡范围。
4.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为1500元/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年薪约四万元,含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等。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万载县公安局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万载县公开招聘城区巡防队员及乡镇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另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办理)。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不含法定假日)。
(三)报名地点:万载县公安局604室。
(四)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者近14天内不得有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如有相关情况或有发热、干咳、流涕等症状人员,需电话联系工作人员,非经允许不得前往现场报名;如14天内有离万情况,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岗位应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城区巡防队员体能测试内容为5000米跑(女性3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乡镇巡防员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男)、仰卧起坐(女),评分标准同上;参加测试人员需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心脏病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满分100分。
(二)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三)体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岗位招聘实际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时,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30%+面试成绩*2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最后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以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考城区巡防队员落选者可以优先录取为乡镇巡防队员,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或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精神文明、志愿服务方面受到表彰的人员以及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优先聘用的人员。
六、政治审查
拟聘用人员由公安机关组织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体检。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针对招录人民警察部分项目单独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终止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八、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公安局,办公地点在万载县公安局;
(二)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准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选岗、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招聘公告由县平安办负责解释;
(五)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wanzai.gov.cn/wzxrmzf/xwbzwdtcmg/202209/a6a4174ef87646f49034595835d5036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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