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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萍乡学院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25人)

发布:2024-05-15 15:23:16 字号: | | 【 打印 】
\萍乡学院2024年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摘要

      萍乡学院2024年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已发布,计划引进2024届硕士研究生25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17: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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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2024年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正文

  萍乡学院2024年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萍办发〔2012〕18号)、《萍乡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萍学院党字〔2019〕1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安排到萍乡学院教师及教辅、管理等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萍乡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文理为基础,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1200亩,设有11个二级学院,32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历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2015年被列为江西省首批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成员。学校秉承“厚德至善、励学笃行”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024届硕士研究生25名。岗位、引进人数及学科专业等相关见下表: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9.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0.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2.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年满18周岁指2006年5月26日(含)以前出生,不超过30周岁是指1993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和学位条件。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报考。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3.专业分类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四、引进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开通报名邮箱pxxyzp pxu.edu.cn,报考者按照要求网上投递报名材料。

  3.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扫描件,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1)个人手写签名的《萍乡学院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下称《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WORD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

  (5)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2月以后)。

  (6)《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研究生期间与专业相关的业绩及奖励情况”所有支撑材料(无支撑材料将不予认定),按顺序编号。报名结束后,支撑材料不得补充。

  4.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pxxyzp pxu.edu.cn,邮件主题须为“引进学院(部门)+岗位代码+岗位类别+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联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对报考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初审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应在5月27日17:00之前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综合评分。对实验(训)岗(B01)、教学科研岗(B02-B13)和教辅岗(B16-B17)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基本情况综合评分,专职辅导员岗、管理岗不进行综合评分。基本情况综合评分总分100分,根据报考者的本科和研究生毕业学校情况、研究生期间取得与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个人荣誉(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竞赛获奖(“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的赛事、学科专业竞赛及体育、艺术类专业比赛)等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分办法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学院共同制定并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综合评分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学院组织。根据评分情况按岗位引进计划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笔试。所有岗位初审通过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5月29日在萍乡市人力资源网、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和萍乡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计划。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萍乡市人力资源网、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和萍乡学院官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改报,被核减引进计划数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

  3.资格复审。实验(训)岗(B01)、教学科研岗(B02-B13)和教辅岗(B16-B17)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31日到萍乡学院至善楼A-228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后续考试所有环节。

  专职辅导员1(B14)、专职辅导员2(B15)和管理岗(B18)参加笔试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将在笔试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闱面试人员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如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不通过,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6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各50分,合并为一张试卷,共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含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及政策、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闱面试名单。入闱面试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萍乡市人力资源网、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和萍乡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6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根据岗位类别,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类型,总分均为100分。

  实验(训)岗(B01)、教学科研岗(B02-B13)和教辅岗(B16-B17)参加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包括教材章节试讲和答辩,试讲章节面试当天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考察报考者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

  专职辅导员1(B14)、专职辅导员2(B15)和管理岗(B18)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考察报考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以及岗位适应能力。

  3.总成绩计分办法

  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实验(训)岗(B01)、教学科研岗(B02-B13)和教辅岗(B16-B17)计分办法:考生合成总成绩=基本情况综合评分×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专职辅导员1(B14)、专职辅导员2(B15)和管理岗(B18)计分办法: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体测)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教育基础知识》《申论》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在萍乡市人力资源网、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和萍乡学院官网公布。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综合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三)复检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和公示

  (一)考察。萍乡学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上编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萍乡市人力资源网、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和萍乡学院官网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二)本次招聘所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34755(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0799-6684356(萍乡学院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99-6234790(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学院负责解释。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萍乡学院

  2024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rsc.pxc.jx.cn/info/1143/2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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