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九江市县妇幼保健院(义宁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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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九江市县妇幼保健院(义宁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正文
县妇幼保健院(义宁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妇幼保健院(义宁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乡镇卫生院符合选调条件的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
二、选调岗位、人数
县妇幼保健院(义宁镇卫生院)6名(见选调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2.2019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选调岗位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2月9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咨询电话:7625622
3.报名程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并由本人亲自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参与竞聘,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报名表中承诺签名),拟调入前如聘任在中级(聘在乡镇类的高级岗视同为聘在中级岗位)、高级岗位人员暂时只能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如5-7级则低聘8级、8-10级则低聘到11级),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体检人选,如遇入闱末位成绩并列的,以工龄长者拟确定入闱体检对象;若工龄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若学历相同则以取得卫生资格高者确定,若再相同则以年龄长者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本次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出现的缺额专业岗位不再进行递补。一经录用,需在本单位至少工作5年。
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iushui.gov.cn/xxgk/bmxxgk/wsjkwyh/tzgg/202412/t20241209_6791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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