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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补充公告

发布:2016-06-17 09:44:19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补充公告
  根据2016年6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的精神,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6月12日发布的《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补充、修改条款及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1、此次6号公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2、将6号公告中“五、体检与考察”中的“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修改为“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
  3、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请在7月8日16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05室),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补充公告1、2款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4、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征兵办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7月10日—15日12时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电话:0431—88690916。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林业厅
  吉林省文化厅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粮食局
  吉林省档案局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气象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