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通化集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号)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省人社厅《关于支持农安县集安市扩权强县落实事权下放对接相关事宜的意见》(吉人社办字〔2016〕4号)和集安市《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集发〔2017〕18号)文件精神,集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
一、招聘计划
本次集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省内外高校2015至2018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无法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考生凭报名信息表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9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请登录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linja.gov.cn/),在公告公示栏中的《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附件中(附件2),下载并填写《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将《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集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子邮箱:jarsjsyk@ 126.com。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一)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或电话咨询集安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事业科。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拟聘用考生2018年统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急需紧缺专业“985工程”、“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年5万元人才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免费提供80-100平方米住房,享受5年。
3.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4.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985工程”、“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三)非“985工程”、“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一本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
二本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梅河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linja.gov.cn/)。
2.政策咨询电话:
0435—6220877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0435—6224240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此公告由集安市委组织部、集安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
关键词:
2018吉林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