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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通化市地税局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8-05-23 10:35:1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通化地税系统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化市地税局关于通化地税系统2018年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通化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通化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集安市地方税务局、辉南县地方税务局、通化市集安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考生本人均到通化市地方税务局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1日(周一)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通化市地方税务局6楼会议室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465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非应届毕业生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考试网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验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可下载,样本见附件1);
  6.报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工作经历应与报名信息表所填写的情况一致。
  (二)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考试网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时上传的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2018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
  (三)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返还本人外,其他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后交审核单位存档。
  (四)特殊情况说明
  1.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查实确属虚假信息报名的情况,上报省公务员管理局,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如考生毕业证的专业与招录专业不符,因院校专业设置原因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一专业证明材料,并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应有“如情况与事实不符责任自负”字样)后,先进行面试,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3.关于提供不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无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可提供国家承认学历证明的,由该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应有“如情况与事实不符责任自负”字样)后,提供证明其学历的学籍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先进行面试,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考生的联系方式等如有变化,请及时与通化市地税局人事科联系,凡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错误等问题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435-5017012
  附件2:工作证明模版
  通化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