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2年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摘要
2022年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8:30至8日14:30。笔试公共科目为《政治理论素养与通用工作能力》,突出测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理解运用情况和公务员应具备的能力素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根据职位需求设定,突出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履职应具备的专业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事业单位通用课程!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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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1.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州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长春市的区级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在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前有上述相关工作经历的,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挂职锻炼等工作经历,市州级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机关所属区级分局工作经历,省级公安机关所属高速公路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各分局等工作经历,市州级公安机关所属特警支队、交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派出所、车管所等工作经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监狱、戒毒场所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比如,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3.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应当严格甄别、准确认定。比如,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答: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5. 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答:可以。比如,某报名人员先后在两个县(市、区)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6.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 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答:如职位没有特殊要求,可以。
8. 同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同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吗?
答: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因此,同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报考同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
梅河新区是吉林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与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实行“区政合一”管理模式的新区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报考本次公开遴选;未实行“区政合一”管理模式的梅河口市其他机关(含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梅河新区机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
9.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除特殊说明外,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
10. 公开遴选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本次遴选人选。
11.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如何处理?
答:为严肃选人用人纪律和确保公平公正,2023年、2024年不得参加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
12. 自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之日起,确定的拟任职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对其调整职位或者晋升领导职务、职级吗?
答:不可以。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不得借机突击调整职位或者突击晋升领导职务、职级”的规定,自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之日起,确定的拟任职人员所在单位不可以对其调整职位或者晋升领导职务、职级。
13. 在办理转任手续前,对拟任职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必须递补吗?
答:根据实际情况,由遴选机关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14. 办理转任手续时,拟任职人员能否以高职务职级转任低职务职级遴选职位?
答:不可以。比如,某拟任职人员现为二级主任科员,办理转任手续时不能转任到遴选职位层级限定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15.《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仅适用于2022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并由吉林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2022年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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