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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2024-03-20 11:26:28 字号: | | 【 打印 】
\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摘要
 
  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185人。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3月27日14:30截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4年吉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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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正文
 
  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5号)、《关于印发<2024年长春市基层治理专干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长人社联〔2024〕3号)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治理专干118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吉林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2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IdE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3月27日14:30截止。
 
  3.报名材料: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要仔细阅读《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须知》,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并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彩色电子图片(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1)本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务必使用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
 
  (5)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4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上传由本人承诺签字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提醒考生注意:除身份证、毕业证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数量超过4个,在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可将相关材料拼图处理后再上传,拼图后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4.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2024年3月27日14:30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条件。
 
  (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建议考生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6)报考人员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报名期间,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适时公布相关岗位网上报名情况。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3月27日16:30截止。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6:30。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报名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络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相关岗位。二是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以便预留充足资格审查时间,不要在临近截止期限时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资格审查时间过短等原因无法报名。
 
  4.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学历的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3月28日14:30截止。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务必按缴费时间及时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IdE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以考生本人报名系统显示的状态为准,考生缴费遇到疑问,请拨打易宝支付客服专线:9507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具体申请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24年3月28日9:00至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诺睿德商务广场B9栋12楼1211室(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信息管理科,电话0431-81130611)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办理且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费缴费时间及办法: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7日9:00截止。
 
  考生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IdE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4年5月13日9:00时,可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IdE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考生加分审核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
 
  ①审核时间:2024年4月2日9:30至15: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招聘岗位: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2室(长春市南关区平治街545号),联系电话:0431-85218955。
 
  长春市宽城区招聘岗位: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1室(地址:长春市北人民大街3366号),联系电话:0431-89990305。
 
  长春市朝阳区招聘岗位: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5室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联系电话:0431-85109298。
 
  长春市二道区招聘岗位: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二道区和顺街1303号415室),联系电话:0431-89680355。
 
  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岗位: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405室),联系电话:0431-86762010。
 
  长春市双阳区招聘岗位:长春市双阳区鹿城大街122号五楼508室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431-84224584。
 
  长春市九台区招聘岗位: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510室,联系电话:0431-8233814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岗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1603室),联系电话:0431-84644071。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岗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1号楼六楼C区),联系电话:0431-85821186。
 
  长春新区招聘岗位:长春新区管委会B505室(龙湖大路5799号),联系电话:0431-81335529。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岗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822室),联系电话:0431-815016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招聘岗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社局(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A区315室),联系电话:0431-82536043。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1813室),联系电话:0431-81187029。
 
  农安县招聘岗位: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地址: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431-83285017。
 
  榆树市招聘岗位: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0室(榆树市健康路与新民大街交汇),联系电话:0431-89786620。
 
  德惠市招聘岗位: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7室,联系电话:0431-87223765。
 
  公主岭市招聘岗位:公主岭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主岭市政务大厅A座15楼),联系电话:0434-6776055。
 
  ③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出现役证书,军士退出现役登记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登记(报告)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4月15日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7.其他事项: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为准。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负责部门、时间、地点等。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考生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薄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以及由本人签字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资格复审单位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所属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候分区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满分300分)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确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再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四)确定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拟聘人选,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1备注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五)九台区招聘的110名基层治理专干使用统筹编制,编制暂统一落在长春市九台区人才引进服务中心(长春市九台区人事考试中心),用人单位为公告明确的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监督、工资福利等事项。后续根据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空余编制情况,将招聘人员编制调整到相应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403/t20240315_3289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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