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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常州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2015-05-11 17:04:36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5年常州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67人,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30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
  2015年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优化卫生专业技术干部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4.应往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科医学限报镇卫生院),户籍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2015年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报名、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30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路6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审后退回):
  (1)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费)。
  7.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城区医院1:3;乡镇医院1:2(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部分岗位的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予以公告。
  8.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2015年6月5日(周五)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南环路55号)六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的“考试专业”栏,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合格线为60分,镇(区)卫生院、农村中学校医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100分,设合格线为5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签约、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鉴证。
  2.聘用。根据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新聘的卫技类专业工作人员,自初聘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
  九、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政策咨询与监督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87269151
  溧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卫生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