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海门市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和《南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了我市48名体检人员(名单附后)。现就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5年5月21日(周四)上午7:30;集合地点:中共海门市委党校(长江路东海中路路口思杰大酒店内)。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体检费用400元,在职中小学教师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
特别提醒: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空腹到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请下载《海门录用公务员基本信息表》,逐项如实填写,体检时一并带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