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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2015-10-09 14:45:29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务员7388人,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9∶00至1月17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2016年江苏省考重大变革之一:取消了公基。变革之二:保留A、B、C三类职位,但考查科目更改为行测和申论,申论首次ABC类同考。变革之三:行测时间首次延长至2小时。考试不指定用书,考生可结合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版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复习。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了解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报考条件信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给各位考生作为参考:
  >>查看: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户籍要求
部分市县有户籍要求,具体以各市公告为准。
2016年江苏各市公务员考试户籍(生源地)要求说明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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