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增加退役士兵服役经历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将把退役士兵服役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今年8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进一步从公务员招录、在职职工入伍、立功受奖多方面提高对退役士兵的优抚、奖励、安置力度。
目前,江苏省不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往往需要考生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据介绍,今年起,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公务员招录应当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
新条例中首次明确规定,在职职工应征入伍,原单位应当在其入伍前发给其入伍当月的全额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除非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限必须根据服役期限相应顺延。
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对“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部分节选:
第六章优待和安置
(七)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部分节选:
第六章优待和安置
(七)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他山之石:2016年国考和上海新增退役士兵现役经历
在已经过去的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新增了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新增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一项。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也新增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规定还需结合地方特色进行制定,考生在报考时,务必以最新公告要求和招考单位说法为准。
在已经发布的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编报计划中了解到,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将继续分为ABC三类。江苏公务员考试历年不指定用书,最新版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适用于ABC三类考试的复习,应用范围较广。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春节前后启动,建议考生提前做好备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