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18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详情公布如下: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对象条件
1、幼教学科岗位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2、其他学科岗位(不含幼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籍不限,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18日);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1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1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各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1月4日9︰00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他学科岗位(不含幼教),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原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考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15年12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需进行专业加试。
(一)笔试(含笔试考核和专业加试)
1、笔试考核时间:2016年1月9日(周六)上午8:30—11:00(音、体、美学科8:30-10: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加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周日)8:30
4、加试地点:常州市解放路小学(罗汉路,常州市图书馆旁)
5、加试科目及要求:
英语:总分100分,其中演讲50分,朗读50分。测试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演奏30分(内容自定),声乐30分(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时间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美术字30分(16k)、速写30分(8k)、命题创作40分(画种不限)。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科学:总分10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测试时间为60分钟。信息技术:总分100分,上机操作,测试时间为180分钟。
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将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www.tnedu.com)上公布。
6、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考核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计算,其他学科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考核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将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笔试考核成绩。
(二)面试考核
1、在面试考核前,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将对面试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中小学: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考核的方式
(1)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20分钟课堂教学。
(2)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安排:备课共90分钟,上课10-20分钟(视各学科情况而定)。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幼儿园: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内容:
(1)课堂教学考核。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分钟内的课堂教学。总分100分。
(2)专业技能加试。内容:自弹自唱(乐器限于钢琴)、绘画(命题画)、舞蹈(内容自定)、续编故事。总分100分。
(3)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课堂教学考核占50%,专业技能考核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中学:英语,小学:英语、美术、体育、音乐、科学、信息技术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幼儿园: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考试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86909297
九、本简章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