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引进经济管理类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引进经济管理类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详情如下:
为了壮大我院优质师资队伍,加快财税学科和专业的发展,根据《南京财经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南财大人字[2014]2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面向海内外引进“卓越计划”学者、“攀登计划”学者、“培育计划”博士和其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财政学(含税收学,下同)专业毕业的博士为主,兼招本科或硕士阶段学过财税专业或修过财税课程的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相关专业(包括经济学、数量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专业)毕业的博士。学校和学院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心健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好外语水平和较强跨文化交流能力。
2. 具有博士学位(“卓越计划”人才除外)。
3.“卓越计划”人才原则上应具备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攀登计划”人才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培育计划”人才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国外著名大学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宏观、高级微观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等方面的宽厚基础,能够胜任财政学专业或税收学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荣誉称号和学术起始条件
1.“卓越计划”人才须具备以下(1)和(2)-(5)之一:
(1)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校规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下同)期刊2篇以上(各类档次期刊目录见附件)。
(2)入选“长江学者”、“杰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或层次对应江苏省“特聘教授”及“333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3)获国家级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4)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获奖者。
(5)获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科研项目等立项资助主持人。
2.“攀登计划”人才须具备以下(1)和(2)-(7)之一:
(1)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校规定的一类以上期刊1篇及二类A档以上期刊2篇以上。
(2)入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层次对应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六大人才高峰”或“双创计划”人选)。
(3)近三年内,获国家级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级教学名师奖。
(4)近三年内,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者获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
(5)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级立项资助课题1项,或主持部省级立项资助课题2项;且科研累计经费文理科50万元、工科200万元以上。
(6)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或提名奖获得者。
(7)在国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学术成果达到“培育计划”条件者。(仅限购房补贴待遇)。
3.“培育计划”人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校规定的三类A档及以上刊物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二类A档以上刊物原则上不少于2篇。被SCI、SSCI三区及以上收录者优先。在学校重奖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主栏))发表1篇者,不受上述篇数限制,直接适用“培育计划”最高档待遇。
(2)在国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者。
4.引进国内外优秀博士须具备的学术起始条件(领域符合优势学科发展方向、特色专业方向和团队建设的需要):
近三年内,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三类A档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专著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可折抵1篇),其中1篇为二类刊物论文。
二、引进待遇
学校设立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从经费和制度上保证引进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科研能力等情况提供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同时提供过渡房或单身宿舍。
1.达到“卓越计划”入选条件的知名教授和杰出海归博士,引进时给予300万元的购房补贴、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2.达到“攀登计划”入选条件的教授和特优海归博士,引进时给予8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达到“培育计划”入选条件的国内优秀博士,引进时给予40-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5万元科研启动费。
4.国外著名大学*毕业的博士,引进时给予30-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若达到“培育计划”学术起始条件,则按“攀登计划”给予购房补贴。其他国外优秀博士引进时给予30-4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对虽然暂时未达到“培育计划”入选条件但发展潜力较好的国内优秀博士,引进时给予25-35万元的购房补贴和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对于特别优秀人才的待遇,可面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 025-86718258;张老师 025-86718248
电子邮箱:LLM0010@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邮政编码:210023
学院网站:http://csxy.njue.edu.cn/
和谐、温馨的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2015版)
一、中文人文社科类
重奖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主栏)。
一类期刊: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中国工业经济、财贸经济、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南开管理评论、中国行政管理、会计研究、求是、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文艺研究、美术观察、体育科学。
二类A档期刊:经济学动态、南开经济研究、财政研究、国际经济评论、国际金融研究、统计研究、经济科学、世界经济文汇、中国人口资源环境、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公共管理学报、审计研究、科研管理、地理研究、农业技术经济、中国人口科学、中国软科学、中国图书馆学报、法商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法学、社会、哲学动态、马克思主义与现实、自然辩证法研究、历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出版发行研究、现代传播、文学遗产、文艺争鸣、中国翻译、心理学报、美术研究、美术与设计、装饰、上海体育学院学报、西安体育学院学报、中国大学教学。
二类B 档期刊:财经研究、当代经济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经济学家、当代经济科学、经济评论、中国经济问题、上海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研究、经济地理、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产业经济研究、保险研究、税务研究、人口与发展、人文地理、旅游学刊、数理统计与管理、统计与信息论坛、改革、中国会计评论、公共行政评论、管理工程学报、管理科学、软科学、外国经济与管理、国外理论动态、中国农村观察、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人口研究、中国青年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伦理学研究、近代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道德与文明、中国高教研究、新闻大学、当代传播、当代作家评论、外国文学、外语界、现代法语、图书情报工作、心理科学进展、艺术百家、艺术教育、艺术与设计、中国体育科技、体育与科学、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综合类社科期刊: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江海学刊、开放时代、江苏社会科学、浙江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南京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战线。
高校综合性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华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复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三类A档期刊:除上述已列出的CSSCI所有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文章。
三类B档期刊:南京财经大学学报、法国研究、中国广告、社会工作与管理、中国粮食经济、粮食科技与经济、体育类重点专业期刊、群众、高校辅导员。
除上述已列出的CSSCI 所有来源期刊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二、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外文)
特奖期刊: Science,Nature。
重奖期刊:SSCI,A&HCI中JCR分区报告一区、二区,SCI、SCI-E中JCR分区报告一区。
一类期刊:SSCI,A&HCI中JCR分区报告三区,SCI、SCI-E 中JCR分区二区。
二类A档期刊:SSCI,A&HCI来源期刊,SCI、SCI-E中JCR分区报告三区。
二类B档期刊:SCI、SCI-E中JCR分区报告四区,中文期刊的英文版和国内机构举办的英文期刊。
三类A档期刊: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CPCI-SSH,原ISSHP)收录的会议论文,工程索引(EI)来源期刊。
三类B档期刊:工程索引(E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核心数据,有主题词和分类号)收录,科技会议录索引(CPCI-S,原ISTP),上述会议论文必须在国外正式出版,且5000个字符以上。